退役士兵
税收政策
遗失退役证件

企业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遗失退役证件如何处理?

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企业需申报优惠并留存资料,退役士兵若遗失退役证件,可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并经核实后获取能证明退役信息的相关材料以备查。
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企业应按规定申报享受优惠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退役证件遗失的,应当留存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其退役信息的材料(含电子信息)。 遗失退役证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持身份证件原件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申请,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后为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 2.《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 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优化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执行流程的通告》(2025年第2号)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