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必须约定
事项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必须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进度结算办法,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周期和日期,以及满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要求的人工费用数额或占工程款比例等事项。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约定以下事项: (一)工程款计量周期和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二)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的周期和拨付日期; (三)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等。 前款第三项应当满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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