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展览服务
文化事业建设费

纳税人提供会议展览服务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会议展览服务不属于广告服务,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服务,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广告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不属于广告服务,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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