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俭学
劳动合同

勤工俭学时,要不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工作,包括勤工俭学的情况,只要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 对于勤工俭学的学生来说,虽然工作时间可能相对较短,工作性质可能更偏向于临时或兼职,但依然建议与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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