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源信息
税费种认定信息不匹配

我单位通过新电子税务局采集水资源税源信息时,系统提示“税源编号配置的取用水行业或特殊用水类别所属的细类,与税费种认定信息不匹配”怎么办?

因水资源信息报告中取用水行业细类或特殊用水类别与税费种认定子目不符,纳税人需重新维护相关细类,并确认税费种认定信息是否包含子目。

这是因为水资源信息报告中【取用水行业细类】或者【特殊用水类别细类】与税费种认定子目不一致,请纳税人在水资源信息报告重新维护取用水行业细类或者特殊用水类别细类,然后再进行申报,同时需要检查纳税人的水资源税费种认定是否维护了子目,如未维护,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维护税费种认定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4年5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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