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户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的开户行是否可以简写?

专用发票的“税率”栏,应填写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税额”栏的数字应按“金额”栏数字和“税率”相乘计算填写。计算公式为:税额=金额×税率

可以简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六条,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问题 (一)专用发票的“单价”栏,必须填写不含税单价。纳税人如果采用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其不含税单价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一般纳税人按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为: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1+税率) 2.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和由税务所代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为: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1+征收率) (二)专用发票“金额”栏的数字,应按不含税单价和数量相乘计算填写,计算公式为:金额栏数字=不含税单价×数量 不含税单价的尾数,“元”以下一般保留到“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适当增加保留的位数。 (三)专用发票的“税率”栏,应填写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税额”栏的数字应按“金额”栏数字和“税率”相乘计算填写。计算公式为:税额=金额×税率 上述要求中并未对开户行有具体要求,所以只要正确填写即可,没有说明不可使用简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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