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公立医疗机构
印花税

药品批发流通企业销售给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双方签订的购销协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四、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 (一)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药品批发流通企业销售给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免印花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二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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