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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

发生消费或采购,企业不开具发票如何举报?

发生消费或采购,企业不开具发票属于涉税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网站、寄件、传真或现场等方式向税务机关举报。电话可拨打12366或查询稽查局举报中心电话,网站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各地税务局官网举报。现场举报可前往各级税务机关举报中心。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 纳税人如有发现涉税违法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1.电话举报:通过各省税务机关网站查询对外公开电话中稽查局举报中心电话进行电话举报,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2.网站举报: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网相关栏目进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3.寄件、传真等其他方式举报,以主管税务机关公示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办理。 4.现场举报:到各级税务机关举报中心进行现场举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2.《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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