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按照9%的扣除率抵扣进项?

小规模纳税人如享受减按1%征收率政策并开具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收到此类发票后不能按9%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而应根据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相应税率计算。此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有效。

不可以。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所述,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了政策优惠,按照1%开具发票,那收到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就不能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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