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时,提示“财务报表备案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如您的税种认定中有企业所得税,则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系统校验规则为:   1、如果财务报表备案纳税期限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一致,财务报表就允许正常申报;   2、如果财务报表备案纳税期限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不一致,拦截并提示企业修改财务报表备案与企业所得税一致,提示内容:“您财务报表备案与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不一致,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为“按月”(按季),请调整修改您的财务报表备案纳税期限后再进行申报;” 财务报表备案纳税期限目前不支持在线修改,需要您作废原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后重新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作废模块路径:【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在“历史备案信息”页面,点击“作废”。 重新备案路径:【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打开【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填写表单。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2024-01-08 热点问答)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