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哪些情形下不可以提请遵从评估服务?(深圳市)

遵从评估服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一)拟申请事项与以前年度跨境事项相同或者类似,且对该以前年度跨境事项的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尚未结束或者已经结束; (二)拟申请事项与以前年度跨境事项相同或者类似,且对该以前年度跨境事项的特别纳税调整风险管理尚未结束或者已经结束; (三)拟申请事项为谈签或执行中的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交易。
12366热点回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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