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纸票,收款人、复核人未填写,发票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综上,收款人、复核人为非必填项,不影响发票的正常使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正)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2、12366热点回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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