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移书据
印花税

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五条规定: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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