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同时存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否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享受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同时存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最多可扣除8400元。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3年3月)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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