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还未填报享受“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的,应该如何享受?

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1.《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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