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中转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应按什么流程由报?

对季中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 (如2023年6月1日转为一般纳税人),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报表时,请一定要按照下述顺序进行操作。 第一步:勾选进项发票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税务数字账户” (特定业务类型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进行勾选确认增值税进项发票,确认所属期是否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所属期一致。 第二步:按季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一税费申报及缴纳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季中申请一般纳税人的申报 (季度)”,点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填报界面,完成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收入由报表的由报。 第三步:按月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点击“我要办税一税费申报及缴纳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完成《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报表的报送,申报时请注意该表所属期为按月,与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期一致。办税人员根据企业当月开具发票及确认勾选的发票填写报表。 若点开报表发现表头的税款所属期为按季,您可通过“我的信息一纳税人信息一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询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税费种认定情况,如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应转为按月申报但未调整税费种认定信息的,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完成税费种认定信息修改后,您可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一般纳税人申报》模块,点击右上角“重置按钮重新获取由报基础信息。

12366热点回答 发布时间:2023-7-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