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是否办理税务登记?如何办理?

自2013年6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派遣企业和接收企业应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和备案、税款申报及其他涉税事宜,2013年6月1日前发生但未作税务处理的事项,依据上述规定执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
《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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