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哪些企业不属于数电票的试点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有以下情况不纳入数电票试点范围: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此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 (一)存在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 (二)存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发票风险; (三)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重大涉税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