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飞机票电子普通发票和行程单都能抵扣进项税吗?

是的。对于同一人员同一行程只能取其一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普票上税额抵扣,前提是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一般为航空公司开具) 2.取得行程单,按照(票价+燃油附加费)÷1.09×0.09计算抵扣,机场建设费不能算进去,现在燃油附加费也取消。 旅行社等中介开的代订发票,属于现代服务业(税收编码是旅游服务、代理机票服务等)、税率6%,不是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以不能进项抵扣。 补充:旅行社中介一般提供行程单或代理机票服务的发票,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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