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对实行容缺办理的涉税费资料,是必须进行容缺办理,还是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容缺办理?

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纳税人提交的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材料资料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经纳税人自愿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的,税务机关可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纳税人不选择适用容缺办理的,则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涉税费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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