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零售商一次卖50条烟以上违法吗?案例:零售客户李某有一亲戚要办喜事,其亲戚从吴某的店里以零售价一次性购买了66条卷烟用于喜宴。结果,李某销售卷烟的行为被当地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三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内,从事烟草制品的批发业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 而第五十四条又规定,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5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李某作为烟草零售商一次性销售了66条香烟是违法行为,要接受主管部门相应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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