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签合同,是否无须缴纳印花税?

根据《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二、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二)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因此,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能仅以“是否书立买卖合同”,作为判断是否缴纳印花税的前提条件。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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