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重要审计领域特别需要保持职业怀疑?

在以下较复杂、需要高度判断的重要审计领域,注册会计师保持职业怀疑尤为重要:
1.舞弊风险。在针对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时,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在检查支持重大交易的文件时,保持敏感性,有意识地对管理层有关重大事项的解释或声明进行印证。
2.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作为舞弊风险(因而是一种特别风险)予以应对。在评价管理层对询问作出的答复时,需要通过其他信息予以印证,如果出现不一致,需要跟进调查;如果识别出的错报涉及管理层(特别是涉及较高层级的管理层),或者如果相关情形表明可能存在涉及员工、管理层或第三方的串通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重新评价对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该结果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以及重新考虑此前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3.收入确认。在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评价哪些类型的收入、收入交易或认定导致舞弊风险。
4.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例如,对于导致特别风险的会计估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管理层使用的重大假设是否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会计估计或作出会计估计的方法不同于上期的变化是否适合于具体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复核管理层在作出会计估计时的判断和决策,以识别是否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例如,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过程中对可能显示以前未识别或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方交易的信息保持警觉。
6.重大非常规交易。例如,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重大非常规交易的商业理由(或缺乏商业理由)是否表明被审计单位从事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或掩盖侵占资产的行为。此外,注册会计师在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时,需要考虑重大非常规交易的披露是否充分。
7.金融工具等高度复杂的交易。例如,注册会计师需要复核金融工具的分类和确认是否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估计所依据的假设和数据的相关性和合理性,金融工具是否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规定的计量属性列报期末金额。
8.对法律法规的遵守。例如,在审计过程中实施其他程序时,需要对违反或怀疑违反下列法律法规的行为保持警觉:一是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二是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活动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将导致被审计单位终止业务活动或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
9.持续经营。例如,如果识别出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管理层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这些计划的结果是否可能改善目前的状况,以及管理层的计划对于具体情况是否可行。
10.函证。例如,注册会计师需要对函证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保持警觉,判断是否存在对回函可靠性的疑虑,并追加审计程序予以调查。
11.存货监盘。例如,注册会计师应对存货实际盘点结果与期末存货记录不一致的情况保持警觉,并追加审计程序予以调查。
12.期后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适当关注期后事项,如期后重大会计记录调整、期后收入冲回等事项,对舞弊风险保持警觉。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号——职业怀疑(2013年)》(会协〔2013〕77号)
2023-08-11
下一篇:
什么是重大非常规交易?
2023-08-11
推荐 阅读
企业集团进行资金归集、集中结算等活动是否合法?
按照现行财会制度,是允许集团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如下:(1)《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企业集团可以实行内...
2025-08-27
集团财务公司定义及办理条件
(1)集团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依托企业集团、服务企业集团,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
2025-08-27
留抵退税2025年7号公告,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综合性强,会不会同时符合3种退税情形,比如同时符合“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规定的,应如何适用留抵退税政策?举例说明
7号公告规定,同一计算期间内既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增值税销售额或预收款,又取得其他业务增值税销售额,且符合7号公告第四条第一款增值税销售额及预收款比重规定...
2025-08-25
留抵退税2025年7号公告中“除制造业等4个行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退税条件中“连续六个月”“新增加留抵税额”“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期末”等如何理解?举例说明
7号公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除制造业等4个行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留抵税额与申请退税...
2025-08-25
留抵退税2025年7号公告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退税条件中“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连续六个月”“新增加留抵税额”等如何理解?举例说明
7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下同)期末新增加留抵税...
2025-08-25
留抵退税2025年7号公告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怎么判断?房产经营销售额超50%怎么计算?(举例)
7号公告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及预收款占其全部增值税销售额及预收款的比重超过50...
2025-08-25
留抵退税2025年7号公告中,留抵退税中纳税人在计算进项构成比例时,是否需要对进项税额转出部分进行调整?
无需调整。在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的进项构成比例时,参与计算所属期内按照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无需从已抵扣的七类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中扣减。举例说明:某房...
2025-08-25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当如何办理?有无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当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2025-08-25
留抵退税2025年7号公告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计算中,进项构成比例怎么计算?
(1)分子是: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
2025-08-25
企业有增值税有留抵税额一定要申请退税吗?
不一定,纳税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退税或者结转下期抵扣。因为政策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将期末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可以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在符合留抵退税条...
2025-08-25
增值税留抵退税与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能同时适用吗?
不可以。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可以就缴回...
2025-08-25
出口退税企业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纳税人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办理留抵退税;适用免退税...
2025-08-25
留抵退税2025年7号公告中,增值税留抵退税额怎么计算?
不同的行业,期末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计算方法不一样。一、“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简称制造业等4个...
2025-08-25
留抵退税2025年7号公告中,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条件是什么?有行业限制吗?
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留抵退税,没有行业限制,只是不同行业退税条件有差异。一、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025-08-25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发生业务,已经做了未开票收入申报,现在已经升为一般纳税人了。之前的业务需要开具发票,按什么税率开具,怎么开?
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身份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变成了一般纳税人了。现在需要开具之前业务发票,还是应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开具1%发票。
但是目前身份为一般...
2025-08-21
跳槽到了新公司,可我个税APP里还存在上一家的任职受雇信息,想它删掉,如何处理?
首先,您新入职的公司可以正常新增您的任职受雇信息,且不影响您工资薪金的正常申报。如果您想删除原扣缴单位任职受雇信息,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处理方式
请...
2025-08-21
农业生产者销售动物粪便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1.直接销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五)其他动物...
2025-08-21
个人将房产提供给债权人使用而放弃租金是否计征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第八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
2025-08-21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