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城建税及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可知, 城建税及附加的计税依据=企业实际应当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以上公式适用所有企业,不仅是出口企业,企业业务简单涉及公式中的项目越少。比如:大部分情况下,出口退税企业增值税申报表中自动生成的城建税及附加的计税依据与“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当期免抵税额”数字一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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