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佣金?有哪些涉税规定?
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企业支付的代办费、介绍费、居间费、推荐费、经纪服务费等都属于佣金。税法没有明确“佣金”的定义,也没有明确其相关范围,实务中,我们可以通过比照其他相关法律理解。
一、相关法律对“佣金”定义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第七条: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增值税相关规定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发货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者船舶经营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和船舶进出港口、引航、靠泊等相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规定,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规定,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目: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
税率: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
发票的分类编码:*经纪代理服务*佣金
三、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四、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五、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一、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条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所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四、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一、对雇员的税务处理
雇员为本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该雇员的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非雇员的税务处理
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1.《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
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03号)
上一篇:
为什么会被评为纳税信用等级C级?
2023-07-13
下一篇:
销售佣金和销售回扣有什么区别?
2023-07-13
推荐 阅读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增值税怎么做账?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缴纳税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
2024-09-20
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按月代扣代缴的时候两个扣缴义务人都按照5000减除费用代扣代缴吗?
只能选择一处扣除。并且现在税务系统上线了提示功能,如果税务局通过系统扫描发现多处扣除5000元/月后,会通过短信提示要求纳税人去税务局更正申报。另外如果存在两处...
2024-09-20
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主等自然人签订借款合同,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是否可以视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并享受免税政策?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4-09-19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前书立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各类应税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 二、关于各类应税合同的印花税 企...
2024-09-19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 三、关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对...
2024-09-19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所涉及的营业账簿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一、关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 (一)企...
2024-09-19
酱料生产企业,购买蘑菇等蔬菜加工成调料酱罐头对外销售,能否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
2024-09-05
垃圾处理企业(一般纳税人)与酒店签订合同,为其处置餐厨垃圾,形成的沼气归企业所有,垃圾处理企业对外销售形成的沼气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
2024-09-05
垃圾处理企业(一般纳税人)与酒店签订合同,为其处置餐厨垃圾,形成的沼气归企业所有,收到的垃圾处理款如何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
2024-09-05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与税收协定不同的,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协定与本办法规定不同的,按协定执行。
...
2024-09-05
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附件4...
2024-09-05
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的汽车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0号)第一条...
2024-09-05
合伙企业能否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不能享受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第三条规定,申请享受重...
2024-09-05
A省、B省均为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在A省退税商店购买的商品,从B省离境,可以在B省办理离境退税吗?
可以在B省办理离境退税。
按照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在全国任意退税商店购物后,从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任意地区离境口岸离境,只要符合退税申请条件的,均可办理...
2024-09-05
什么是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中所称的“退税代理机构”?
一、退税代理机构,是指省税务局会同财政、海关等相关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的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
2024-09-05
企业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备案成为离境退税商店?
一、退税商店,是指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备案、境外旅客从其购买退税物品离境可申请退税的企业。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经省国税局备案后即可成为...
2024-09-05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分所履行哪些管理职责?
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分所执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任免分所负责人;
(二)决定派驻分所律师,核准分所聘用律师人选;
(三)审核、批准...
2024-09-05
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分所申请书;
(二)本所基本情况,本所设立许可机关为其出具的符合《律师法》第十九条和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
2024-09-05
律师事务所分所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自己的住所;
(三)有3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
(四)有人...
2024-09-05
满足哪些条件,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
2024-09-05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