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由于各种原因未能享受,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吗?季度预缴多缴的税款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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