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什么材料?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十九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