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把人工饲养的北极狼和北极熊销售给动物园,适用税率是多少?北极狼和北极熊是否属于农产品的范畴,能否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人工养殖的北极狼和北极熊属于“农产品”中的“动物类”范围,应适用9%增值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销售其自己养殖的北极狼和北极熊,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3.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 【12366热点问答】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三)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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