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税务局为支持打好发展“六仗”,支持扩大消费的税费政策措施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支持打好发展“六仗”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向好若干税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3〕13号)第一条规定:


(一)支持家庭住房改善。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二)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符合条件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新能源汽车按相关规定免征车船税。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助推广告和娱乐消费。2024年12月31日前,对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费额50%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1.《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支持打好发展“六仗” 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向好若干税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3〕13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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