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向子公司无偿划转不动产,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需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第(二)项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视同销售的销售额按以下方法确定: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二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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