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我公司未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请问还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提交申请?

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企业未选择“多证合一”方式提交申请的,仍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提交报关单位备案申请。报关单位办理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3号)执行。
《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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