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个人取得的生育津贴未通过扣缴单位预扣预缴,办理2022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该项目应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该免税项目绝大多数由扣缴单位预扣预缴,若确认可享受该免税项目且未在扣缴阶段填报,则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2022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可通过【新增其他免税收入】-收入类型【工资薪金所得】-所得项目小类【正常工资薪金】-免税事项选择【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税】即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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