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每月计提增值税及附加税,但是季报发现做账和申报金额有0.01的差额,是当月处理还是下月调整?

该0.01的差额是因为记账时按“逐笔”核算不含税金额及税额,但纳税申报时申报表按照季度开票“总金额”直接乘以税率得到税额(自动生成),从而造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记账数(118.21)与申报数(118.2)有0.01的差额。这是四舍五入形成的尾差,这种情况下,不属于“日常经营活动”项目,系偶然发生且金额较小。直接在“申报缴纳税款当月”计入营业外收支即可,不需要调整业务当期账务,因为纯属申报报表计算差异,不属于您的账务处理错误,不存在差错更正或调账的情况。在申报缴纳税款当月做如下分录: 缴纳增值税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8.2 贷:银行存款118.2 增值税申报与记账四舍五入的尾差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0.01 贷:营业外收入 0.01 备注:以上情况产生的尾插不仅在计算“未开票”税款时存在,部分纳税人反映“开票”也会有这样的差异。
1.《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2.《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3.纳税申报的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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