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在合肥单位工作人员到远郊县开展公务活动如何报销差旅费?

省直在合肥单位工作人员到远郊县参加会议、培训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到远郊县开展其他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报销。统一安排伙食、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合肥市远郊县是指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巢湖市、庐江县。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财行〔2014〕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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