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机关单位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如何交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市内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车辆运行支出。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财行〔2014〕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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