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工商年报

工商年报中的“主营业务活动”怎么填?(安徽省)

工商年报主营业务活动描述应详细且准确,遵循“名字+动词”或“动词+名词”格式。生产企业需具体至“作物种植”、“产品生产加工”等;销售企业要明确“批发”或“零售”为主;服务企业如住宿餐饮应细化服务类型。多种经营活动的单位,需按实际经营主次顺序填写1-3项主要业务,不可直接复制营业执照范围。

主营业务活动指与企业会计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应的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要业务活动。 主营业务活动应采用“名字+动词”或者“动词+名词”的格式填写全称,尽可能详细。要注意以下几点: 生产企业:   填写“×××(作物)种植”、“×××(产品)生产或加工、制造”、“房屋建造”、“房地产开发”等;不得填写“×××(产品)”。 销售企业:   填写“×××(产品)批发”、“×××(产品)零售”;同时从事批发和零售的,要分清是批发为主还是零售为主,不能写“×××批发零售”或“×××销售或贸易”。 服务企业:   填写“×××服务”。其中,住宿企业应填写“旅游饭店服务”或“一般旅馆服务”、“其他住宿业”等;餐饮企业,应填写“正餐服务”、“快餐服务”、“小吃服务”、“餐饮配送”等。 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的单位:   应按照经营活动所占的较大份额来确定1-3项主要业务活动,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填写,两项活动之间用逗号分隔。不能照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根据单位实际经营状况来确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互动交流 答问知识库 《企业年报新增的内容如何填?》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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