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补贴收入
个税扣除标准

广州市通讯补贴收入个税扣除标准是多少?

单位高层管理人员每月500元内、其他人员300元内通讯费用可凭发票报销并税前扣除。超标报销通讯费或现金补贴需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税。

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在本单位受薪的董事会成员)在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额度内,其他人员在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额度内,凭发票在单位报销通讯费用的部分,准予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超过上述规定标准为职工报销的通讯费用以及发给职工的现金通讯补贴,应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广州市地税局关于个人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7〕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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