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补贴收入
个税扣除标准

安徽省通讯补贴收入个税扣除标准是多少?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规定,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在扣除一定标准公务费用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行政事业单位按统一规定标准发放,企业等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不超过500元,其他人员不超过300元,可据实扣除。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 一、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 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或同级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给个人的通讯补贴收入, 可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据实扣除; 企业等其他单位发放给个人的通讯补贴, 主要负责人每月不超过500元(含)、其他人员每月不超过300元(含)的, 可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据实扣除。 三、 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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