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产假后补足到企业平均工资的部分是否免除个税?员工于2018年休产假,企业平均工资高于当年社平的3倍,补足到企业平均工资的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相关规定,如果企业发放的生育津贴补差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则由企业支付的生育补贴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 2.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纳税咨询-回复选登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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