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是价款采用外币计价,根据税法相关规定需要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请问销售额应当如何折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五条 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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