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2022年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相关优惠政策是什么?

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40号),对设在南沙先行启动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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