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商铺用于出租,2023年4月一次性收取此前的12个月租金144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依据税务局公布的解读文件《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第八条,您在2023年4月一次性收取的此前12个月租金144万元,平均每月租金收入为12万元。其中,2023年1月-3月的月租金超过10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但2022年4月-12月的月租金未超过当时15万元的免税月销售额标准,因而无需缴纳增值税。 注意:2022年与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额度存在差异,由15万变成10万。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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