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维护印花税税源信息时,《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应税凭证数量应如何填写?

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 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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