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了两种不同用途的电器,是否可以要求商家根据不同电器开具两张增值税发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因此,销售方可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上分行开具,也可选择开具两张增值税发票。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