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有哪些?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初级会计实务(2022年)》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