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有没有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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