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已出库未开票可以确认收入和应收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综上,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条件,不论有没有开票,都要确认收入,增加应收款项,缴纳相关税费。申报时在未开票收入里申报。 相关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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