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已经被新技术替代或者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尚未摊销造成的损失,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该准备哪些材料备案?

形成的损失,应该准备以下证据备案: (一)会计核算资料; (二)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三)技术鉴定意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的书面申明; (四)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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