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一般纳税人,给我们提供咨询服务。开了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他们说自己单位的性质不是企业(事业单位),只能这样开,这张发票能用吗?

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十二、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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