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未开具发票,2019年4月1日后补开发票,按什么税率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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